一个澳门知名企业、一个堂堂全国政协委员吴立胜居然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
案件发生珠海。1998年至2002年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吴立胜的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珠海横琴联检楼和莲花大桥工程时,拖欠了鄂东南基础工程公司广州开发区分公司工程款198万多元,这些工程款是鄂东南基础工程公司广州开发区分公司工人的工资款,工人因此闹事,多次罢工,鄂东南基础工程公司广州开发区分公司不得不于2004年2月向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5月,该法院作出(2004)珠中民四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198万多元及其利息。案件于2005年7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由于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盛虹化纤有限公司投资了1875万美元,占该公司25%股份。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依法查封、冻结了该公司在江苏盛虹化纤有限公司的价值相当的股份。但是,经多次通知、公告,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执行董事长吴立胜明知却一直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几年过去了,因江苏盛虹化纤有限公司的股份太大,评估费大,不便处理,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只好在2007年12月再次发传票通知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其执行董事长吴立胜到法院说明情况,但却遭到吴立胜的无理拒绝。
198万多巨额工程款是珠海莲花大桥广大施工工人的工资、养命钱、救命钱。作为澳门地区的知名企业,吴立胜董事长作为知名的全国政协委员,竟然如此漠视工人的权益,肆意践踏法律的权威,破坏和谐社会的根基,显然与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极不相称。吴立胜和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到处投资、捐款,动辄以百万计,可为什么对法院的判决就是不执行?他背后究竟是什么后台在给他撑腰?他表面上利用捐款捞取种种名声,却在背后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如果连一个全国政协委员都这样无赖、无耻,我们的社会还有希望和公正吗?法律还有颜面和尊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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